教宗方濟各:驕傲是所有惡習中最危險的一種

古希臘人以「過度顯耀」一詞來詮釋驕傲,而耶穌列舉出的一系列罪惡中也提 到它(參閱 谷 7:22),驕傲的人總是有自負的虛榮心,只看到自己被認可的優 點,認為別人不如自己而鄙視別人。這來自人內心的邪惡,也是所有惡習中最 危險的一種。但丁在《神曲》中視傲慢為煉獄的第一層:降服於惡習者,遠離 天主。然而要改正這種惡習是需要時間和努力,且更勝於基督徒對任何受感召 的戰役的重要性。《創世記》中已記載的我們始祖的罪,「你們吃了它,眼睛就 會開了,就如同天主一樣」。(創 3:5),是來自傲慢的邪惡之罪。心靈導師們特 別描述驕傲在日常生活中所破壞的人際關係,並指出這種罪惡毒害本應可團結 人類的兄弟情誼。

驕傲的人是傲慢的,他有一個不會彎曲的僵硬脖子。他很容易做出毫無理由地 對他人做出無可挽回的判斷,然而他忘記了耶穌在福音中為我們規定的道德戒 律中:永遠不要評判,是一條絕不可妥協的戒律。當你向他提出一點積極的批 評,或者說一句無惡意的評論,他會大聲怒斥高嚷,怨恨式的中斷與他人的關 係。對於驕傲者,不可能與他們交談,更不可能糾正他們,我們只需對他們保 持耐心,因為最終他們自己也不再存在。義大利人的諺語:「驕傲騎著馬去,步 行回來」。耶穌經常揭露驕傲人的惡習,伯多祿曾滿口忠言說:「即使人人遺棄 你,我也不遺棄你!」(參閱 瑪 26:33)。他曾炫耀的傲慢,爾後,被耶穌治癒 成第二個伯多祿,最後承擔教會的重任;如今,他是一個忠實的門徒,主人必 要委派他 「管理自己的一切財產」(路 12:4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