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徒大事錄 28:16-20,30-31
聖詠 11[10]:4,5,7
若望福音 21:20-25

保祿被同胞陷害入罪,解往羅馬等候向凱撒
上訴。期間不用收監,獲准獨居一處,自由出入
和接待訪客,惟右臂須與看守他的士兵繫在一起。
整整兩年就這樣宣講福音。最後,連凱撒的士兵
都有領洗入教的(參斐 1:13-14)。
宗徒大事錄的作者說保祿這期間的傳教工作
「非常自由,沒有人禁止」。保祿的自由不在於
客觀的處境,卻在於他的心境。回顧他的傳教歷
程,多少次他走到陌生的外邦城市,向滿懷敵意
的人宣講,倒頭來不是收監,便是受鞭打,以至
扔出城外。不過,保祿從未因這些挫折而克制。
每次被逐出城,他都若無其事地走到另一個城市
去。諷刺的是,福音就這樣逐步傳遍歐、亞一個
又一個城市。
到了羅馬,保祿輕輕地告訴當地的猶太人:
「我原是為了以色列所希望的事,才帶上了這條
鎖鏈」(宗 28:20)。繫在手的,不過是一條鎖鏈;
存在保祿心底的,是按不住的聖道。鎖鏈沉重?
保祿拿它作踏板,一躍而把福音廣傳。
主耶穌,求祢賜我力量跨越一切障阻,一生
只管跟隨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