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靈之道

1. 在起初已有愛

  • 我愛妳,我永遠愛妳…(耶31:3)
  • 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?初為人母的,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?縱然她們能忘掉,我也不能忘掉你啊?看哪!我已把你刻在我的手掌上…(依49:15)
  • 愛就在於此:不是我們愛了天主,而是他愛了我們,且打發自己的兒子…(若壹4:10)
  • 祂於創世以前,在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。(弗1:4)
  • 任何受造之物,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相隔絕,即是與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之內的愛相隔絕。(羅8:39)

我們信仰生命中的最初也是最長存的話,就是天父永恆的愛,這是祂持續不斷對我們說的話,也是我們在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,每日所探求的──我愛你。「天主是愛」(若壹4:8),這是祂的本質;祂不能不愛我們。「愛」永遠是天主注視我們的方式,無論我們生命的歷程如何──即使我們因為罪而遠離祂,祂的愛是毫無條件,永不撤回的,這是我們靈修之道的原則與基礎,我們的生命始於祂的愛,也因祂的愛而持續,而有朝一日將回歸那愛。意識到祂的愛,讓我們能真正的去以愛還愛。